隨著汽車走進千家萬戶,通流量迅速增長,通事故也時有發生。由此引發的機車通事故糾紛案件逐年增加。那麼,如果私家車被撞,可以要求對方索賠哪些費用呢?
以一起案例為例,張某住在鶴崗,他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在行駛過程中被王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追尾。這導致張某傷和車輛損。經過公安通警察大隊的責任認定,王某被認定負全責,而張某沒有責任。由于車輛損需要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在事故發生后,張某駕駛汽車前往哈爾濱修理車輛。張某支付了醫療費47897.18元,通費50元,車輛維修費1萬元。但是雙方在賠償費用的協商中未能達一致,于是張某將此事訴至法院。
經過法院的審理,法院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應到法律保護。在這起案件中,被告王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與原告張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了追尾事故,導致原告傷和車輛損。該事故經過公安通警察大隊的責任認定,王某負全責,而張某沒有責任。因此,被告王某應對原告張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據法院的判決,原告在此次事故中的合理損失如下:首先是醫療費,據醫療費發票、用藥清單、病案材料等,原告主張醫療費為47897.18元,并且沒有任何不當之,法院予以支持。其次是車輛維修費,原告的車輛損需要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因此支付了1萬元的維修費,并提供了相應的修車發票,法院予以支持。此外,據住院記錄,原告住院了21天,主張通費為50元,并且沒有不當之,法院予以支持。
總的來說,私家車被撞,對方全責的況下,可以索賠的費用分為車輛損失和人損失。車輛損失包括車輛的維修費、車上載損失費以及車輛的施救費。同時,還包括從事貨或旅客運輸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經營活所產生的停運損失費,以及非經營車輛因無法使用而產生的替代通費等。而人損失則據傷程度而定,包括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如果傷導致殘疾,還需要加上殘疾輔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而產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如果涉及到死亡,還需要加上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所支出的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以上是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信息整理得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