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詔安縣人民法院四都法庭邀請市人大代表林華強,聯解冷一起土地承包案件,功調解一起土地承包案件,承包方當庭承諾繳納拖欠承包款91280元,合同繼續履行,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并重視國有資產保護。

今年11月,梅洲華僑農場狀告承包人李某輝長期拖欠土地承包款,要求其盡快補全款項。詔安法院四都法庭理該案件后,邀請了市人大代表林華強參與案件調解。據悉,李某輝與梅州華僑農場簽訂承包合同后,并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農場付承包金,長期拖欠給農場發展帶來很大負面影響。農場新任領導班子在了解到況后,出于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和促進社會誠信系構建的視角,對歷史留土地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國有資產進行專項清理。

詔安法院四都法庭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向原、被告雙方了解案件實際況,并向承包方李某輝講解長期拖欠承包金、履行合同義務意識淡薄需要擔負的法律責任,通過市人大代表林華強從農業承包所產生的效益等方面對李某輝進行了釋法說理,最終調解功,雙方當事人達一致意見。承包方繳納全部的拖欠承包款,合同繼續履行。該案件的功調解,達到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社會效果,現了人民法院對于國有資產以及僑屬權益的及時有效保護,彰顯了法院與人大代表的職能互,達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功調解案例,為詔安法院未來開展同類案件的調解帶來了更多啟示和參考,對于構建社會誠信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方面也有重要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