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龍巖市首例非法生產、銷售竊照專用材罪案件,再次提醒人們警惕手機拍的風險。這種改裝手機微型攝像頭的“拍神”可能繼續流社會,帶來潛在的危害。

被告人王某某在2022年2月至8月期間,為了牟取非法利益,通過互聯網學習改裝手機攝像頭技。他購買了攝像頭連接排線、微型臺鉆、手機拆框等工,并通過微信等社件發布改裝手機攝像頭的廣告,以吸引客戶。在這段時間里,王某某非法改裝了11部手機并向他人銷售,共獲利3300元。

經過龍巖市公安局證鑒定所的鑒定,王某某銷售的非法改裝手機屬于竊照專用材。這種材符合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的特征,并以蔽方式使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為構非法生產、銷售竊照專用材罪。公訴機關考慮到王某某的認罪認罰,以及自首和退還全部違法所得等節,建議對其判拘役三個月并罰金。法院采納了這個建議。被告人王某某被判犯非法生產、銷售竊照專用材罪,判拘役三個月,并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指出,我國止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材。由于這些非法材一旦流社會,容易被用于不法行為,帶來安全患,例如侵犯公民和企業等群私,竊取商業機等。因此,生產、銷售這類材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許可。同時,非法使用竊聽和竊照專用材也是被法律法規止的,一旦造嚴重后果,將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陳立烽 曾繁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