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社會上發生了許多離奇的暴力事件,如廣西老師被學生打事件和湖南永州的師生沖突。與此同時,還有“張扣扣”案件以及農村發生的嚴重傷害多人的刑事案件,這些事件讓人不安和擔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暴力事件發生呢?如果我們把這歸類于社會上累積的分配不公所造的階層對另一個階層的不滿,這種解釋可能無法令人信服。從歷史的發展來看,正是階層的分類才推了社會的進步。因此,我們需要追溯問題的源。

一個社會必然存在權力和資本,而大多數民眾則沒有權力和資本。權力和資本只集中在數人手中。然而,我們應該關注的是,由大多數民眾組的社會是需要保護的。這種保護就現在社會法治之中。法治是社會的基石,無論是政府對社會的治理還是社會各個階層之間的自我治理。無論是住房改革、教育改革還是其他方面的改革攻堅,都需要社會法治作為后盾。而法治的基礎則是信任,特別是弱勢群對法治的信任。如果社會信任缺失,自然社會員就難以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也難以相信執行法律的人是公平的。因此,人們就會對政府的舉措抱有懷疑和抵制的態度。沒有信任和廣大民眾的支持,就不可能實現有效的改革。要實現有效的改革,我們必須建立信任。

為了讓每個人都建立信任,我們必須推翻由不信任構的“社會墻”。這堵墻存在于學生與教師之間、病人與醫生之間、資本與人民之間、窮人與富人之間、人民與政府之間等各個方面。如果不推翻這堵墻,改革就無法有效進行,社會就會暴力化。如果不推翻這堵墻,國家就會落后挨打,國家和人民也將遭屈辱。如果不推翻這堵墻,中華民族的復興只會為空話!這堵墻已經到了相當迫切的地步,我們不能讓它越砌越高越厚。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行起來,從自己做起,相信自己,并做好手頭的事。雖然這些事可能看似微不足道,但它們確實為社會添磚加瓦。

不論從事哪個行業,無論是學生還是工人,農民還是公務員,醫生、教師還是軍人,我們都應該相信國家、政府、法律以及我們的社會大家庭會變得越來越好。我們不應該選擇“躺平”或者“佛系”,也不應該空談大話,而是應該踏踏實實地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人與人之間存在一種契約,即你相信我,我也相信你;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如果我們能多一些理解和擔當,那麼我們的事就會變得更容易理。

總之,社會信任是有效改革的基礎。我們需要推翻由不信任構的“社會墻”,每個人都應該行起來,從自己做起,相信自己,并做好手頭的事。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變得更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