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讓座制度的問題與改進建議

2月12日,一段地鐵車廂一老一兩人發生爭執并大打出手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并引發廣泛討論。視頻顯示,一位強壯老人與一年輕男子因爭搶座位發生肢沖突,老人暴打年輕人數分鐘后,年輕人已面部和上多。這一事件折出當下中國社會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公共場所推行的“老弱病殘孕”讓座制度在執行中是否存在失誤或?它是否需要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服務乘客?

一、始末:老年人與年輕人爭搶公共座位

據視頻容可以看出,一節地鐵車廂,一老年男子與一年輕男子發生言語爭執并迅速升級為肢沖突。老人十分強壯,他用左手牢牢扣住年輕人的頭部固定,右手則連續猛擊年輕人的頭部和面部。年輕人被扣著頭部無法躲避,只能承老人的攻擊。旁邊一名穿校服的學生也被殃及,撞在車廂的扶桿上。看起來雙方僅僅是因一個座位的歸屬問題而大打出手。在我國及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公共通工上推行有“老弱病殘孕”讓座制度,即要求健康的年人主讓座給老人、孕婦、小孩、殘疾人等弱者。這原本是出于人道主義關懷和社會公德的考量,也得到了主流群的認同。然而就像這次的事件,在執行中卻也暴出一些問題。

二、讓座制度合理分析

讓座制度現的是對公民健康權和特殊群權益的重視。老年人、孕婦、殘疾人等質和承能力確實弱于常人,如遇公共通工的急剎車等況很可能會失去平衡從而人傷害。給予他們優先使用座椅是保障其安全的必要措施。這一制度也喚醒健全人群的同心,現社會進步文明的一面。但是除了這些正面意義,讓座制度在推行中也暴了一些問題:首先,“老弱病殘孕”的界定并不明確,缺乏量化標準。比如哪個年齡以上算“老”?生理期的也算“病”嗎?這些概念的擴大解釋為一些人提供了借口。許多健的老人并不需要讓座,但也以老為名占了便宜。其次,讓座制度并沒有法律效力。它是出于公德心提出的一種呼吁,履行與否完全由當事人自愿。但在宣傳和輿論影響下,不讓座會到道德批評。這使得制度執行中現的變是一種道德力。再有,讓座制度強調公共利益和利他,但忽視了個權利。個是否讓座,自狀況如何,也需要尊重。實際上公共場所無法強制規定所有人的行為,需要一定程度上的個自主。最后,輿論在事件中的表態和站隊也有失公允。輿論對老人讓座的要求似乎高于對其不當行徑的批評,這使得個別老人產生了優越和“有理”的幻覺。

三、公共場所秩序面臨困境

這起讓座爭執打斗事件并非個案。在后疫時代,公共場所秩序出現一定程度退化。老年人和年輕人群之間的矛盾也有明顯上升趨勢,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增加了互不理解的可能。不同年齡階層在現實中很流,無法站在對方角度想問題,因此產生隔閡。第二,輿論環境中存在偏頗。雖然主流輿論提倡尊老,但實際上也有聲音批評老年人不當行為。不同介的偏向使雙方難以通。第三,法制執行中對老年人有所放松。為維護穩定,有時對老年人違法行為只給予批評教育而不嚴懲,這使得極數老人產生優越。第四,個人缺乏基本公德修養與大局意識。個本位思想盛行,公共利益無法優先,小事便引發爭執。

四、改進讓座制度 使其更公平合理

針對現有讓座制度的問題,有一些改進建議:第一,明確界定“老弱病殘孕”標準,避免模糊解釋。建立量化指標如機能狀態評估等,使判斷更科學合理。第二,強調讓座制度的公德質,僅作為一種積極引導,而非規范要求。任何人不應到道德攻擊。第三,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民品質修養。并設置更多標識提示乘客主讓座。車廂空間規劃時也應考慮到特殊群。第四,客觀報道類似事件,增加正反雙方聲音。并開展法制宣傳,厘清權利義務,避免產生優越。第五,改進執法手段,公共場所管理部門應配備必要手段,在理沖突產生時快速干預制止事態擴大化。

五、思考與建議:相互寬容促進社會和諧

最終,公共環境的和諧有賴于廣大公民個在素質的提高。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樹立包容、寬恕、理解的德,用心他人所環境,設地為對方著想,多一份善意,一分預設,由衷地關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這需要從自做起,也需要家庭、社會、教育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公共場所更好地現社會文明和公德意識,實現和諧共,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