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社會組織被人們稱為“草”組織,是由居民自發立并自覺參與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近年來,國家在大力扶持培育草組織的發展。那麼,這些冠以社區之名的草組織與社區的關系到底是怎樣的呢?

首先,草組織的活范圍一般限于所在社區,主要開展公益慈善、生活服務、社區事務、文等志愿服務活。公益慈善類活包括扶貧、濟困、救助弱勢群、救災等;生活服務類活包括養老服務、醫療保健、就業培訓等;社區事務類活包括社區衛生、安全管理、糾紛調解等;文類包括書畫、棋牌、健等。這些活旨在滿足社區居民的多樣需求,促進社區的發展和和諧。

其次,據功能和規模的不同,草組織可以分為登記的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和臺賬的社區社會組織。登記的社區社會組織是在市或區行政審批局申請注冊登記的組織,備法人登記條件,有一定的注冊資金和合法的資產來源;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是在街道、鄉鎮辦理了備案手續的組織,不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開展活;臺賬的社區社會組織是萌芽、起步階段的組織,由社區黨組織領導,待其發展穩定后納備案管理。

最后,社區居委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區社會組織以居民為主要員,滿足居民需求為取向,由居民自發立并自覺參與,以公益或互益為目的的群眾自發組織。二者之間存在著黨建引領、監督管理和互相支持的關系。社會黨組織對社區社會組織有政治引領職責,監督管理由社區負責,社區還應整合資源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幫助和支持。

隨著社會建設的不斷發展,社區居委會已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組部分,承擔著大量行政的工作和任務。草組織的興起和發展填補了基層社會治理的短板,為社區管理服務的助力和幫手。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對于社區的發展和社會和諧起著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