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瓷行為頻頻發生,大多數況下讓公眾到不滿,因為總有人為了破財消災、減麻煩而愿意為瓷者付費。然而,今天的故事可能會讓大家到滿意,因為某地的丁先生終于讓瓷者吃了大虧。這位老人瓷兩次被碾,而他的家屬反而要賠償司機兩萬元。

某天的2021年,丁先生駕駛著自己的越野車行駛在街道上。由于遇到通擁堵,他將車停在路邊的停車位上,并開始玩手機游戲。這時,一位老人看到丁先生的車,覺得車子不錯,應該是個有錢人。老人便躺在丁先生的車前,假裝摔倒,手中還拿著一瓶可樂,裝作無辜的行人,企圖進行敲詐勒索。然而,丁先生卻沉迷于手機游戲,沒有注意到老人的表演。

老人趴了一段時間,到疲憊,而丁先生依然沒有反應。于是,老人靠近車更近的地方,還拍了一下丁先生車前的保險杠。丁先生當時一頭霧水,心想:“我的新車花了一百多萬,為什麼發機突然出現異響?”由于越野車較高,老人直接趴在地上,也就是在駕駛員視角的前擋風玻璃下,丁先生本看不到老人的影。

丁先生看到道路況有所改善,心想趕去4S店找銷售人員解決問題。于是,他猛踩油門,將瓷的老人活活碾死!老人發出一聲慘后,只剩下奄奄一息,中噴出黑。事后,老人被送往醫院搶救,但無力回天。老人的家屬得知此事后找到丁先生,要求賠償九十萬元。然而,丁先生堅稱自己是無辜的,并向警方提供了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記錄了老人從布局開始,直至趴在車底等待的過程。警方還調取了當日的路面監控,確認老人確實是故意瓷。最終,法院判定老人全責,命令老人的家屬向丁先生賠償洗車費、神損失費和誤工費,總計兩萬元。

律師對此案進行了分析。首先,丁先生的駕駛行為沒有違法之,也不應為老人的死亡負責。其次,瓷行為屬于一種介于詐騙、敲詐勒索和搶劫之間的行為。如果老人在功后要求的賠償金額不超過3000元,屬于違法行為,可以以拘留和罰款。如果要求的金額超過3000元,可能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或搶劫罪。對于本案中的老人,由于他在瓷時已經死亡,無法得知他想要的金額,只能算是違法行為的未遂,因此無法追究他的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遇到瓷行為時,最重要的是保證安全駕駛,避免自己的行為違法。在開車前,繞車一周,確保沒有不法分子準備行。如果真的遇到瓷,要保持淡定和冷靜的心態,立即報警,并提供行車記錄儀或尋求路面監控的幫助。只要自己的駕駛行為沒有問題,麻煩肯定會找瓷者。如果沒有路面監控或行車記錄儀,只能依靠警方判斷誰的言辭更可信。

總之,在面對瓷行為時,我們要保持淡定,不讓瓷者擾心態,果斷報警,并不要為不是自己的錯誤買單。同時,提醒所有司機,在駕駛時要遵守通規則,避免自己的行為帶來嚴重后果。但如果不是自己的責任,我們也不要害怕,相信法律會給出正確的判決。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對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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