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都的街頭上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在熙熙攘攘的人中,有一位略顯胖的老婦人微微地行走著。乍一看,一切似乎都很正常,老婦人目不斜視,小碎步走得還算順暢。幾個人從邊快速走過,之后又有一位看起來像學生的男孩從邊走過。這位男孩后還拉著一個小行李架,應該是他的書包。突然,老婦人無緣無故地向左拐去,剛好走到男孩后,然后又無緣無故地踩了一腳男孩的小行李架。這一踩不要,男孩毫無察覺,繼續前行,結果在一瞬間,老婦人應聲倒地。老婦人痛苦地尖起來,這一次摔得相當嚴重,看來功地實現了瓷的計劃。事后經過檢查,發現老婦人的盆骨骨裂,這次瓷計劃可謂代價不小,估計是沒有計算到位所導致的。然而,由于有監控視頻為證,事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老婦人的瓷計劃在最后一個環節失敗了。因此,痛苦地承著傷痛,而的家人則不認可鑒定結果,到非常委屈。盡管瓷行為未能功,但結果看起來還可以接,但無疑讓人到非常后怕。如果沒有監控視頻的話,老婦人只需咬定男孩的小行李架絆倒了自己,那麼男孩又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呢?事實上,瓷和誣賴是兩種不同的行為,大家要注意區分。瓷是有預謀的行為,而誣賴則是在出事后找人背鍋。以往,瓷行為主要發生在車輛上,但最近老人們開始把目盯向了學生,這是令人非常擔心的事。就連走個路都可能卷司,這是為什麼呢?古人有句諺語說“刑不上大夫”,而現代社會也有類似的況,即使是某個事件中的當事人,一旦其中一方是老人,況立即變得微妙起來,可能的懲罰會全部失效。而在鑒定和判斷時,除了依據法律法規,還會有意無意地照顧老人。我們聽說過未年人保護法,但從未聽說過老年人保護法。回顧以往的誣賴事件,當足夠的證據證明老人是在誣陷他人時,一般況下只會揮揮手,讓老人順利地離開。難道誣陷行為不需要承擔實質的責任嗎?在沒有本的況下,功了就能賺大錢,失敗了也能保持現狀,這不是在鼓勵嗎?都這起事件也是一樣,老婦人的瓷計劃失敗了,只能自己承擔傷痛,但是難道不應該給被瓷的學生一些補償嗎?希以后不要再模糊理,只講規則,不講人世故!要不制定一部《瓷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