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依法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向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懸賞。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五條的規定,特此發布懸賞公告:被執行人為賈中奇,男,漢族,份證號為130130198210110910,執行案號為(2019)冀0108民初4527號,執行標的為17.1580萬元。對于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不包括本院已知道的線索)的個人或單位,使法院能夠依據該線索執行回款(包括經法院依法拍賣、變賣后獲得的執行回款,即使該線索涉及非現金財產),申請人將獲得該執行回款的10%現金獎勵。本院將對舉報人的份和舉報線索的相關況予以保。公告期限從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在此懸賞期限,一旦本院功凍結了被執行人的財產,懸賞自失效。舉報電話為0311-88706082,聯系人為張法。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