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紅帶貨和直播間導購為一種新的消費模式,吸引了大批消費者頻繁消費。然而,一些主播卻以“假一賠十”“保證正品”“廠家直銷”“包退包換”等話為幌子,實際上銷售偽劣產品,涉嫌欺騙消費者。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海淀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被告人杜某銷售偽劣綠松石的案件。杜某通過直播平臺以虛假宣傳和知假售假的方式銷售偽劣綠松石,共計銷售金額超過6萬元。法院最終判決杜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罰金。這一案件為消費者在直播帶貨中購時提出了警示。

據被告人杜某自述,他在2021年通過朋友認識了一位黃某的合作伙伴,之后開始通過直播形式為黃某售賣綠松石。然而,當黃某更換供貨渠道后,供應的綠松石都是高仿制品。杜某明知綠松石并非真實原石的況下,仍在直播間混賣真假產品,并使用了一系列虛假話來欺騙消費者。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杜某繼續通過直播平臺銷售綠松石,還私下聯系客戶,讓其取消平臺訂單,通過私下易銷售綠松石6萬元。然而,后來購買的綠松石均被鑒定為“仿綠松石”,導致消費者遭損失。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及辯護人對銷售偽劣產品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均不持異議。海淀法院認為,杜某的行為已構銷售偽劣產品罪。鑒于杜某犯罪以后自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取得諒解,法院在量刑時對杜某依法從輕罰。最終,法院據杜某犯罪的事實、質、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其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并罰金。

提醒消費者在直播購時需要注意甄別、提高警惕,盡量在正規平臺購買產品,避免與商家私下易,以免造維權困難、難以取證、財產損失等后果。同時,司法機關也會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帶貨主播應對產品質量嚴格把關,挑選質量可靠產品,樹立好口碑,不辜負消費者的信任。如果直播帶貨主播實際參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虛假宣傳、知假售假,謀取不正當利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