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集團擁有《慶余年》、《瑯琊榜》、《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熱門小說的版權,然而這些小說卻在近20個盜版小說App上出現。經過調查,這些App涉及侵權盜版小說超過3000部,涉案金額超過億元。最近,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杜某、徐某、田某提起公訴。
據了解,杜某多年來一直閑在家中,直到2020年底通過炒群結識了劉某(另案理)。杜某認為劉某是一個功人士,經常從事投資生意。劉某告訴杜某,他手上有一些漫畫、小說網站和App資源,“這些網站和App本就有很多流量,如果能變現,一定會賺很多錢”。考慮到這個生意能夠賺錢,而且有“大人”引薦,杜某很快答應協助劉某運營近20個市面上熱門的盜版小說App。
在劉某的指示下,杜某先是與自己的同學徐某合作,利用從劉某那里獲得的注冊公司等文件,為小說和漫畫閱讀App注冊件著作權,并讓徐某代為注冊100多家公司,為這些App進行域名備案登記和開設充值賬號以推廣引流。為了讓App的流量最大化變現,杜某和徐某利用這些注冊的公司與多個App廣告營銷和變現平臺簽訂協議,將廣告植這些閱讀類App中。當用戶使用這些App觀看小說或漫畫時,就會看到植的廣告,從而產生流量收益。為了方便核算,劉某還找到了一位在銀行系統工作的朋友田某,讓他代為每月記賬和核對廣告盈利賬單。因此,每個月的收益到賬后,田某會將廣告收制作表格,通過設置“閱后即焚”功能,發送到特定件的聊天群。杜某整理匯總收益表格后,將文件發送給劉某,并據劉某的指示將一部分錢打不同的賬戶。剩下的收益則由杜某、徐某和田某按比例分。
據了解,2022年初,杜某三人因侵犯他人著作權被提起民事訴訟,并被判民事賠償。然而,他們并沒有放在心上。此后,盡管他們明知上述App傳播的作品多次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仍然繼續參與運營。在此期間,三人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了3000多部小說作品。2022年底,警方接到舉報。于是,一個專門運營多個盜版小說閱讀類App的犯罪團伙才浮出水面。經審查,杜某、徐某和田某三人參與運營的多個App平均每月廣告流量收益超過300萬元,侵犯的熱門書籍和小說作品的字節數超過30億字,運營金額達到上億元。在接到公安機關的邀請后,閔行區檢察院依法介并現場引導取證,及時凍結了相關賬戶資金超過300萬元,查獲了120多家非法運營App公司,并通過兩次同一鑒定和司法審計查明了涉案侵權作品的數量,夯實了案件的相關證據。最近,閔行區檢察院已對被告人杜某、徐某和田某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