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白河法院功調解了一起機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令原告王某十分激:“太謝你們了,沒想到來法院還沒開庭就這麼快幫我解決了問題。”這起案件在訴前得到了解決,化解了雙方的矛盾糾紛。

王某是原告,他的車輛因通事故損。被告保險公司對車輛定損后,指定了某修理廠進行維修。修理廠對車輛的左前大燈、保險杠和眉進行了維修,而王某自行更換了胎。然而,王某在車輛維修后發現,被損壞的部位與未損壞的機械部位沒有形有效的結合。因此,他與保險公司商議更換左前大燈、保險杠和胎,但雙方未能達一致意見,于是王某向白河法院尋求解決。

承辦法拿到案件后,發現案件事實簡單清楚。為了盡快化解矛盾糾紛,減群眾的訴累,法立即與保險公司和王某聯系,進行了通和調解。由于該案件涉及到車輛維修的專業問題,法決定在各方當事人的見證下,由車輛維修人員拆卸車輛維修部位,并讓專業人士進行解釋說明。同時,法充分聽取雙方的訴求和利益沖突點,從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角度出發,明確了雙方的責任義務。

最終,通過法的釋法明理,王某和保險公司就需要更換的汽車部件達了一致意見,并同意繼續由該修理廠進行車輛維修。至此,本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白河法院一直堅持“抓前段、治未病”的理念,繼續強化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工作。他們從細微手,從便民著想,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力爭從源上化解矛盾糾紛,減輕當事人的訴累,為打造安定、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