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領導你主離職時,首先要分析原因。如果你得罪了領導,可能會存在兩種況。一是領導不公正,下屬可以提出申訴,但不能得理不饒人,更不能傷害領導的面子。二是自己有錯,應該誠懇地向領導道歉,請求領導的諒解。我相信,只要沒有造嚴重后果,大多數領導是有懷的,不會和我們這種下屬計較。當然,如果領導沒有懷,非要讓你離職,那也不能主辭職,要讓領導先說出來,留作證據,至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得罪領導,那只有一種可能,公司確實需要裁員,至公司認為你已經沒有任何價值。如果是這種況,也要坦白說出來,或者直接攤牌,達無過失解除,企業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實話實說,在一個領導不待見你的公司,繼續呆下去也沒有什麼意義,只要不吃虧,最好還是離開。當然,如果是地的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資高,工作輕松,離家近,領導讓你主離職,肯定不干,大不了送個大禮,領導自然會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