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某資有限責任公司與謝某某的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一直拒不履行返還押金及欠款的義務。由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漢中漢臺區法院不得不終結了執行程序。然而,經過異議審查后,該公司的東被追加為被執行人。
直到2023年9月,申請執行人提供了財產線索,經執行法核實后,對被執行人在佛坪縣境石場的5套設備進行了查封、評估,并通過網絡拍賣進行了。然而,在移拍賣標的給第三方買人的過程中,村民以被執行人拖欠場地租賃費為由采取了堵路方式進行阻擾。
在漢臺區法院執行部門求助后,佛坪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興海當即指派黨組員、執行局局長王玉斌帶人予以配合執行。在干警趕赴現場協調理的過程中,王局長耐心地進行釋法說理,并了解到,案外人是因為與該石場尚有糾紛未解決。
經過耐心對村民進行勸導,并告知其盡快通過訴訟程序才能維護合法權益,最終堵路村民得以疏散。為了避免再次出現意外況,在兄弟法院的協助下,執行干警冒著山區夜晚零下的嚴寒,戰到凌晨1點左右,將競買的設備拆除裝運完畢,并將拍賣品順利移給買人。至此,一場異地執行行在兄弟法院的協助下劃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