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略法院執行局的人化執行下,一起案件功達執行和解,使得案件得以解決。此次案件是略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在理羅某與汪某民間借貸糾紛時,由于汪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羅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進執行程序后,汪某始終無法聯系上,于是在2023年11月23日,法院執行局的干警一行5人依法前往汪某的家中傳喚他。經過了解,被執行人汪某確實有還款意愿,只是由于長期在礦井下作業,導致手機無信號,無法聯系上。而且汪某最近在下井作業時發生了意外事故,導致腳踝碎骨折,還款能力到限制。
為了現人化執行的理念,即解決矛盾、止爭紛、維護社會穩定,執行人員當場聯系申請執行人,告知了況。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充分有效的通下,最終汪某表示愿意履行10萬元的還款義務,先支付2萬元。其中1萬元現金當場點清給執行人員,剩下的欠款每月支付3000元。雙方通過達執行和解協議,最終化解了這起案件。
這起案件的順利執行不僅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激和稱贊,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這現了執行工作的人化,同時也展現了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有力維護了司法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