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社會保險,終益匪淺!對于即將步職業生涯的各位同學們來說,維護自的社保權益至關重要。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剛進工作的畢業生們在參加社保方面需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一、社會保險包括哪些容?

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國家建立了這些社會保險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質幫助的權利。

二、就業后一定要參保嗎?

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職工職后的30天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因此,只要用人單位與個人存在勞關系,就必須按時為職工參保繳費。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履行的法定義務,也是獲得社保權益的重要保障。

三、畢業后沒找到工作單位,能個人參保嗎?

可以。據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無雇工的個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武漢市,勞年齡段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戶籍限制,退休后可以與企業職工一樣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以靈活就業人員份參保后,后續又找到用人單位就業了,社保怎麼辦呢?

以靈活就業人員份參保后,如果后續找到用人單位就業了,參保人應先在靈活就業窗口完繳費等手續,然后由用人單位辦理續保手續,將參保關系接續到用人單位,并隨用人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人自行承擔。需要注意的是,在參保關系接續到用人單位時,要與用人單位做好配合銜接,確保不因中斷繳費而影響個人權益。

五、初次就業的畢業生參加社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切勿因為用人單位以現金等形式補償或補而放棄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不能通過約定變更或放棄該義務。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參保屬于違法行為,即使雙方有過約定也是無效的。如果不按規定參保繳費,社保權益將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保障。

六、試用期間應該繳納社保嗎?

無論試用期的長短以及最終是否轉正,用人單位都應依法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如果不按規定參保繳費,社保權益將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保障。

七、如何申報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及其后續的調整,不容忽視。據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繳費基數應據個人實際工資申報,如果申報數額低于當年繳費基數下限,則按下限核定繳費基數;如果高于上限,則按上限核定繳費基數。用人單位在為新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時,應據其起薪當月的實際工資申報。

參保人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支付寶小程序以及政務服務中心的自助服務終端等渠道及時查詢個人的參保況。如果遇到其他問題,可向用人單位、12333人社咨詢服務熱線,或轄區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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