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遛狗的過程中,一名男子的狗嚇哭了一個,引發了一場爭議。盡管男子自稱自己是拴著狗繩的,但他仍然被指責嚇到了孩子,導致他與孩子的監護人產生了激烈的爭吵。

男子為了證明自己的狗不會咬人,將自己的胳膊放在狗的旁邊,并來回移位置,甚至掰開狗的,將手進去,以此向孩子的監護人展示。他表示,大家可以親眼看看,他的狗本不會咬人。

對于這件事,人們的觀點存在分歧。一部分人認為,男子已經按規定拴繩遛狗,孩子家長過于敏。另一部分人則認為,即便拴繩了,也應該在遠離人群的地方遛狗。對于這樣一只型較大的狗來說,即便它不會咬人,對小朋友來說也可能會到害怕。如果孩子經過時,拴繩的狗突然撲咬吠,嚇到了孩子,那麼狗主人應該道歉。因為這是他們沒有注意到狗的行為,并且沒有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來確保狗不會嚇到孩子。

然而,如果狗只是安靜地待著,而孩子只是因為自膽小而害怕哭了,那麼狗主人就沒有必要道歉。因為這并不是他們的錯,而是孩子的個人反應。

針對這個事件,大家對責任歸屬存在不同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這也反映了對于公共場合中遛狗行為的不同態度。在類似的況下,我們應該更加關注并尊重彼此的權益和安全,以確保社會的和諧與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