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的開放程度逐漸增加,讓一些人對“開放”這個詞產生了錯誤的理解,認為只要法無止皆可為。比如,一些人把奇裝異服、邊換等行為奉為開放的表現。然而,9月5日,據報道,廣東深圳一街頭發生了一件備人爭議之事,一年輕男子在街頭搞直播時居然穿著黑,腳上還穿著黑高跟鞋。這一幕無疑是比較辣眼睛的,引起了路人們的駐足觀、指指點點,甚至有人選擇報警。警察趕來后,大聲呵斥其離開,引發了網友們截然不同的聲音。一些人支持男子的行為,認為穿自由,法律也沒有規定男人不能穿黑,所以憑什麼男子不能這樣做?而另一些人則譴責男子的行為,認為這有悖公序良俗。南風個人認為,男子的行為并不值得提倡,他的行為太辣眼睛,甚至有些傷風敗俗。對于一些人所說的穿自由、開放等觀點,可能也僅僅是一部分人的一廂愿。相信大多數人對于這種“自由”并不持支持態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正能量”與“負能量”的區別。對于此事,你持什麼觀點呢?歡迎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