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鎮江的張先生在小區遛狗時,意外發現了小區被掰斷的火腸,并發現里面被塞滿了毒藥。張先生養的是一只退役的警犬,隨后他帶著狗一同搜索,總共找到了三段毒火腸。他將這一消息發布到了業主群,也有其他業主反饋稱已經有小區的貓狗因此喪生。目前,警方已經介調查此事。

這一行為涉嫌構“投放危險質罪”。據刑法第114條和第115條的規定,小區的公共領域屬于公共區域,因此這就屬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沒有造嚴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如果造人員傷亡或者公私財重大損失,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雖然投放人的本意可能是毒殺小區的流浪貓狗,但是那些有主人的寵貓狗同樣有可能被誤食而喪生,甚至可能導致小孩或其他人誤食而造傷亡。因此,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且,這種犯罪行為在投放之后就已經構,未來的刑罰將取決于犯罪后果的嚴重程度。如果只有寵貓狗死亡,可能會判得較輕,但如果造的經濟損失足夠大或者有人員傷亡,那麼刑罰將會很重。

我們不能因為最近出現狗不拴繩子咬人的事件而走向極端,要遠離這種惡劣行為。貓狗都是生命,我們都應該尊重生命。個人可以不喜歡,但請不要傷害它們。同時,養寵的家庭更要對自己的寵負責,遛狗時要拴好繩子,大型狗要戴上口罩,既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的寵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