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劉某在尋找兼職的過程中,不僅沒有掙到錢,還遭了一頓打,并且住進了醫院。如今,他還將面臨坐牢的罰。劉某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參與了一個兼職活,希能夠快速賺到錢。然而,他卻不知道這是一個陷阱,他沒有得到任何報酬,反而被打了一頓。最近,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某提起公訴,指控他幫助了信息網絡犯罪活,判他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以2000元罰金。

劉某本是一名普通的企業員工,偶然間他撿到了一張印有兼職廣告的小卡片。他按下了卡片上的電話號碼,從此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2023年春節期間,劉某在閑暇之余決定找一份兼職。他在外就餐時無意中看到了一張小卡片,上面寫著“僅需一張銀行卡,一天500日結”。這個兼職看起來既輕松又報酬厚,劉某立刻產生了興趣,沒有多想就聯系了對方。對方告訴他,只需要辦理一張指定銀行的銀行卡和一張新的電話卡,供他人“跑分”,就可以得到報酬。

盡管劉某知道幫助上游網絡犯罪分子進行資金流轉是犯罪行為,但面對眼前的“快錢”,他貪念和僥幸心理戰勝了理智。他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按照對方的要求到達了指定地點,并把辦理的銀行卡和電話卡給了兩個陌生男子。當天,對方支付了500元的報酬給劉某。劉某輕松地賺到了平時兩天工資的錢,覺得這個兼職前景一片明。

然而,對方隨后提出,如果劉某能提供更多的銀行卡進行配合“跑分”,就可以按照流水金額的5%支付報酬,但劉某需要先支付路費。考慮到如果流水金額達到二十萬,他的報酬將高達上萬元,劉某被貪念迷,答應了對方的要求。然而,在劉某購買長途車票前往指定地點后,他逐漸發現自己已經掉了一個陷阱。

劉某按照對方的要求提供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并不斷作接資金并轉出,還不時地配合刷臉驗證。幾個小時過去后,當劉某要求對方支付報酬時,對方卻聲稱沒有帶錢,表示轉賬不安全,要帶他去一個地方拿現金。最終,車開到了一個偏僻的樹林,劉某滿懷期待地等待對方支付報酬,但卻遭了一頓拳腳,并且他的手機和銀行卡被扔到了遠。劉某意識到自己已經被“黑吃黑”了。

等“上線”離開后,劉某艱難地找到了被丟棄的手機,然后打電話向朋友借錢才能買車票回家。因為知道自己也犯了法,劉某不敢報警。回到家后,劉某去醫院檢查,發現全有十余淤青和組織挫傷。然而,他的銀行卡異常易很快被國家反詐大數據平臺鎖定,經過調查,發現劉某的銀行卡有二十余萬元的電信網絡詐騙資金。公安機關據線索將劉某抓獲歸案。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劉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然幫助其進行支付結算,因此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罪。鑒于劉某坦白、退贓等節,且自愿認罪認罰,檢察機關提出了適當的刑期和刑罰。法院采納了這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