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瓦房店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案例。10月6日晚11時許,太派出所接到轄區王某某的報警電話,稱自己的兒子王某被人砍傷。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展開調查。王某聲稱當晚11時許,他正在家里睡覺時,突然一名男子持刀闖他的屋子并向他砍去,結果他的左臂被砍傷,隨后該男子逃離現場,他追趕但未能找到對方。民警在連夜調查中對周圍鄰居進行了走訪,但鄰居們表示沒有發現可疑人員,也沒有聽到廝打聲音。然而,當民警觀察王某的傷口時,發現他的左臂傷口并不像是被他人砍傷的痕跡。通過大量的證據和思想工作,王某最終承認了他的左臂傷口是自己造的。原來,不久前,王某與前友分手,當天晚上他在外面喝了一些酒,然后用刀傷害了自己的胳膊,希以自殘的方式與前友重歸于好。當王某的父母發現他謊稱自己被他人襲擊砍傷時,他們十分擔心并立即報警,但沒想到警察很快就揭穿了謊言。最終,王某因為虛構事實擾公共秩序被以拘留6天的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