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危急時刻的生命線,是群眾尋求救助的熱線,報假警、惡意撥打“110”都是擾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近日,長沙一男子因無聊惡意報假警,且在民警調查過程中多次撒謊欺騙民警,最終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

據報道,11月25日23時12分許,一名姓馬的男子來到長沙鐵路公安長沙站派出所報警接待室,聲稱自己一臺價格不菲的手機在長沙站售票廳被盜,并強調自己上個月也在火車站丟了一部手機,請求民警立即出警幫助找回。

接警后,民警通過調取公共區域視頻,發現該男子在售票廳并未有可疑人員接近和丟失手機的現象。隨后,民警撥打馬某提供的丟失手機電話號碼,顯示為空號。當民警再次詢問是否確定在火車站丟失手機時,馬某非常肯定,并稱剛剛在車站旁邊的飯店用餐時還使用了手機。民警立即趕至該飯店調取店監控視頻,卻發現馬某在店并未攜帶和使用手機。

接二連三的“錯誤”讓民警對馬某的報警事實產生懷疑,于是對其份信息進行調查,發現他在2023年5月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而當天上午才剛刑滿釋放。與其“上個月也在火車站丟了一部手機”的說辭明顯不符。

面對民警的質疑,馬某只好承認他早上剛刑滿釋放,晚上因無所事事便想著來派出所報個警玩玩,他報警時所說的言辭都是虛構的,自己本沒有手機。

據悉,警方依法對馬某進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罰,因為他虛構事實擾公共場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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