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法音吉語發布了一個案例。一名男子走了他父母家的懷孕母牛,并將其賣掉。法院對這名男子判了八個月的有期徒刑,并以13000元的罰金。這名被告人小王(化名)在過去因盜竊罪多次被判獄,在2014年出獄后,他仍然沒有固定工作,經常游手好閑,多次盜竊他父親老王(化名)的財。老王發現后多次勸導他改變惡習,走上正道,但他對家人的勸導不予理睬,最終導致兩人分家。

2023年3月的一天,小王和他共同居住的小黃(化名)決定一起前往老王家盜竊一頭牛。晚上7時30分左右,小王讓小黃在老王家附近等候,自己溜進牛圈將一頭已懷孕的西門塔爾母牛牽出。他們最終以13000元的價格將母牛賣給了一名不知的第三方,小黃通過手機微信二維碼收到了款項,然后兩人一起揮霍了這筆贓款。老王發現母牛失蹤后報了警,并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小王的刑事責任。不久后,小王被抓獲,并通過電話傳喚主到案。案發后,小黃將他違法所得的13000元返還給了老王。老王對這兩名被告人表示了諒解。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王和小黃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手段戶盜竊他人財,數額較大,這種行為已構了盜竊罪。他們共同故意實施了犯罪,屬于共同犯罪。小王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小黃在共同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從犯,因此可以依法從輕罰。小王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如實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實,屬于坦白;而小黃主到案后也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屬于自首。小王盜竊了近親屬的財,但后來取得了諒解,應該從寬罰;小黃退還了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了諒解,可以從輕罰。兩名被告人都自愿認罪認罰,所以可以依法從輕罰。法院據法律判決,小王犯了盜竊罪,判了八個月的有期徒刑,并以13000元的罰金;小黃犯了盜竊罪,判了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以8000元的罰金。小王和小黃在庭上表示服判息訴,并對自己的行為到深深的愧疚。目前一審判決已生效。【來源:法音吉語】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理。郵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