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昆山一名男子顧某因為代辦車輛繳稅上牌換證等業務的借口,騙取了王士共計12.24萬余元。這個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因為很多新車主為了節省時間,都會選擇找人代辦車輛手續,但這也給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2022年初,王士購買了一輛新車,后來需要將臨時牌照換海南省瓊海市的車牌。通過微信,認識了顧某,而顧某卻故意瞞自己已不在海南工作的事實,答應幫助王士辦理車輛上牌手續。之后,顧某告訴王還未繳納車輛購置稅,讓將稅款轉賬給他,承諾會在瓊海稅務機關幫忙繳納后,再幫助辦理車牌。王士相信了顧某,將11.94萬余元轉賬給了他。然而,顧某收到錢后并沒有為王士繳納車輛購置稅,而是立即將錢轉到自己的其他賬戶上,全部用于個人還款和花銷。之后,顧某聯系他人偽造了一張稅收電子繳款書發送給王士,讓誤以為自己的稅款已經被繳納。

期間,王士又找顧某幫忙換證,因為父親的駕駛證過期了。顧某以需要3000元為由,讓王士再次轉賬給他。然而,顧某并沒有為王士的父親辦理駕駛證換證,而是將這筆款項用于個人花銷。最終,王士在辦理車輛上牌手續時發現,自己的車輛并未繳納購置稅,而且聯系不上顧某,于是報警。后來,顧某在云南昆明被公安機關抓獲,他的家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一審法院認為,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并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了王士12.24萬余元的錢款,數額巨大,構了詐騙罪。考慮到顧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罰,法院對他從輕罰。此外,顧某案發后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并獲得了諒解,法院酌從輕罰。因此,一審法院判顧某有期徒刑三年,并罰金3萬元。顧某上訴后,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近日維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