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應對生育率持續走低的問題,各地紛紛推出了生育補政策,以降低群眾生育和養育的本,促進人口增長。從2021年開始,一些中小城市開始試點向二孩、三孩家庭發放生育補。最近,更多的城市加了發放生育補的行列,城市的數量和層級也有所提高,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省會城市,而云南省則在全省范圍統一發放生育補。在補范圍上,像哈爾濱、濟南等大多數城市將重點放在二孩、三孩家庭上,而深圳、溫州等城市則將一孩家庭納對象。補額度方面,各地大多采取遞進式增加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領取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補。以哈爾濱為例,每個孩子每月可以領取500元的育兒補,而生育三個孩子的家庭每個孩子每月可以領取1000元的補,總計可以領取3000元的補。此外,一些省份還在醫療、住房保障等方面給予多孩家庭優待,比如江西省將生育醫療服務項目納醫保支付,濟南規定今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將獲得財政全額補助,甘肅酒泉市為符合政策的多孩家庭提供購房補,長沙市允許符合條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購房指標。

然而,與此同時,獨生子家庭養老問題為了亟待解決的難題。全國政協委員、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兩會前提出了政府應負責解決獨生子父母養老問題的議案。他在調研中發現,獨生子家庭中的失獨、失偶、失能半失能家庭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許多老人因為獨自一人,生活困難,不好,又無人照顧,生活無著落,甚至有些人選擇了自殺。目前的一些社會救助和臨時幫助措施無法從本上解決他們的現實問題,因此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朱列玉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政府應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完整的獨生子家庭養老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切實解決獨生子家庭養老所面臨的實際困難,政府應承擔起獨生子家庭養老的責任和義務;二是建議盡快建立政府主導的獨生子家庭養老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解決商業養老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過于商業化、公益不足的問題;三是建立政府部門主導和管理的老助老制度。

我們可以看到,過去33年來,生育政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85年的口號是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1995年是只生一個好,政府幫養老;2005年是養老不能靠政府;2012年是推遲退休好,自己來養老;2013年是以房養老,追求幸福晚年;2018年是贍養老人是義務,推給政府是可恥的。雖然國家和政府對養老問題高度重視,但對獨生子家庭養老問題始終沒有形完整獨立的政策系,也沒有專門的法律保障,各地執行的制度規定也不夠規范和統一。獨生子家庭面臨著巨大的力和困境,社會臨時救助和過節幫扶無法從本上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因此,規范化管理并給予法律保障,為社會發展的需求,也是民眾的期。國家需要出援助之手,兌現之前的承諾,解決獨生子家庭養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