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領取生育津,需要滿足一些條件。首先,申領人需要從孩子出生日前開始,連續繳納至12個月的生育保險。其次,符合計劃生育標準,并且有準生證等相關證明。如果社保繳納不滿12個月,也可以在累計繳納滿12個月后的一年進行申請。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況下,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領取生育津。首先,申領人需要準備好份證、社保卡等可以證明份的證件。其次,需要提供出生證、生育登記證明以及診斷證明(難產需要)等相關材料。如果在產假期間單位關閉,還需要提供勞合同、單位關閉證明、單位未墊付生育津的證明。如果參保不滿1年延遲申請,還需要提供勞關系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申請人可以攜帶上述材料到當地社保部門的生育窗口辦理生育津申領手續,一旦申請通過,社保部門會將生育津支付到指定的銀行賬戶中。需要注意的是,領取流程可能因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或相關機構獲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