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發生了一起引人關注的酒駕案件。一名男子在家中喝了些酒后,第二天駕車外出遇到了警進行酒駕檢查。初次呼氣測試結果顯示他的酒含量在合法范圍,然而警卻要求他進行第二次測試。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第二次測試結果竟然顯示他的酒含量超過了限定標準,導致警對他進行了罰。憤怒的男子將此事告上法庭,指控警的行為是一種變相執法。經過法院審理,最終判決支持了男子的訴訟請求,認定警的執法程序存在問題,撤銷了對男子的行政罰。

當晚,男子和妻子在家用餐,他像往常一樣小酌幾杯。妻子責備道:“明天有事,喝點吧!”男子信心滿滿地回答說:“沒問題,我明天就會沒有酒了!”他并沒有把這件事一回事。如果當時的男子能夠預見到后果,他一定會后悔自己那天晚上的喝酒行為。

第二天,男子穿著妻子為他準備好的服,帶上辦事的材料,便啟程開車出門。,這樣的好天氣本應給人以歡快的心。男子聽著車載音樂,靈活地控方向盤。突然,他發現前方有警正在進行車輛檢查。他自信地駛了過去,因為據他自己的覺,自己的酒含量早已不足以構酒駕。難道昨晚的醒酒湯沒有起作用嗎?警讓他配合進行呼氣測試,他很耐心地配合了。測試結果顯示他的酒含量為13mg/100ml。他向警揮手告別,準備上車繼續前行。

然而,在他即將打開車門的時候,一個警突然攔住了他,并要求他再次進行測試。男子到非常困,他第一次聽說呼氣測試還有講究姿勢的。他很想問對方:“什麼樣的姿勢才是正確的呢?”雖然心里有疑問,但男子認為多做一次測試并不會有什麼問題,他可以做上百次測試也不會有關系。于是,他配合地進行了第二次呼氣測試,準備離開,卻被警攔住。警讓他看測試設備上的數字。男子只看了一眼,腦海中一片空白,額頭上頓時冒出汗水。明明第一次測試結果正常,為什麼第二次卻顯示為27.8mg/100ml呢?他提出了疑問,要求進行測試,但被拒絕了。

一個月后,男子收到了罰款1000元并暫扣駕駛證的罰通知。男子徹底憤怒了,他提出行政復議,但沒有功。于是決定使用法律武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經過一番深思慮,他在法院中提出了三點訴求:第一,他堅稱自己在事發前沒有喝醉酒,應該得到公正的判決;第二,他強調警拒絕進行測試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第三,他指出警在理案件時存在程序不當的問題。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男子的訴訟請求,認定警的執法程序存在問題,撤銷了對男子的行政罰。

這起案件引發了人們對通執法程序的關注,呼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監督,以確保司法公正和執法公平。人們希通過這起案件能夠提高警的執法水平,減執法程序中的瑕疵,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