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的惡魔校長張隆基是一個典型的例證,他的品與學歷關系不大。公開資料顯示,張隆基出生于1979年,擁有大專學歷,屬于甘肅省靜寧縣城關鎮人。2010年開始,他在平涼市靜寧縣某小學擔任教職,并先后擔任了該小學的老師、教導主任和校長等職務。在這所小學里,張隆基擁有無限的權力。在2019年的9年時間里,他通過罰等手段對缺乏防衛能力的小學生進行神控制,利用講解習題、學生作業等機會,在自己的宿舍里多次對5名時年8至12歲的實施,在教室和宿舍里多次對17名時年8至14歲的兒實施猥。我們無法想象當時的張隆基有多麼瘋狂和無恥,對與自己孩子年齡相仿的學生進行如此齷齪的行為。害的孩子們是多麼無辜和絕,我們可以想象得到。

曾有記者實地探訪了案發地平涼市靜寧縣,發現該地屬于全國貧困縣,經濟發展滯后,人民生活貧困。為了補家用,許多青壯年勞力選擇外出打工。然而,由于經濟條件的限制,孩子們只能留守在家,由老人照顧他們的讀書和生活。孩子們與老人缺乏通,他們在學校非常依賴老師,即使了委屈也不會告訴家人。因此,害孩子的家屬對張隆基的行為一無所知。此外,當地還存在一個特殊況,即適齡孩子學率特別低,一個小學通常只有十幾到二十幾個學生。這種況導致教職人員非常有限,一些小學不得不裁減教職人員,最終出現了老師兼任校長和教導主任的況。張隆基所在的小學就是這種況,他任職的9年時間里,學生人數最多時有二十幾個,最時只有六七個,整個學校只有他一個老師。這為他實施犯罪行為提供了條件,也是他敢于在教室和宿舍里公然猥學生的原因。學校里只有他一個年人,也沒有人對他進行監督,所以他可以為所為。此外,孩子們年紀小,非常依賴老師。在們的潛意識里,老師是值得信賴的,不會傷害們。張隆基正是看準了這一點,才敢對孩子們瘋狂下手。

天網恢恢,疏而不,作惡者必懲罰。事后,張隆基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逮捕。經過調查和審理,法院以罪犯張隆基犯強罪判死刑,并剝奪其終政治權利;以犯猥罪判有期徒刑10年。數罪并罰后,決定執行死刑,剝奪其終政治權利。判決生效后,張隆基提出上訴,經甘肅省高院審理后維持原判,并報請高院核準。2023年11月7日,惡魔校長張隆基被驗明正,押赴刑場注執行死刑。至此,惡魔校長張隆基的作惡之路走到了盡頭。然而,事后反思,我們并沒有到大快人心,反而有一種心痛的覺。這種心痛來自于對害孩子們的同。我們不知道如何改變這種現狀,我們只是對孩子們的心健康到擔憂。為了避免他們再次到傷害,為了確保他們能夠安心在校園里學習,我們是否應該采取行、呼吁一些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