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狐鯉。最近,瓊山區婦聯合會在招聘文員時要求“男生優先”,引發了廣泛爭議。招聘信息顯示,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招聘1名辦公室文員派遣至瓊山區婦聯,招聘信息中明確注明“男生優先”。海南省婦聯在15日回應稱,已要求撤下招聘信息,并要求市婦聯及瓊山區婦聯進行核查和整改。這個招聘條件中出現了婦聯、招聘、文員和男優先等關鍵詞,給人一種明顯的就業別歧視的覺。

瓊山區婦聯副主席辯解稱,招聘容確實存在問題,對此表示深切歉意。這次招聘是為了補錄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偏遠扶貧點的駕車工作,考慮到扶貧點地偏遠,且需要駕駛手車。然而,這樣的解釋并沒有改變招聘條件的合理,反而讓人覺得他們對的歧視已經固。

許多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這種迷思,基于別刻板印象,認為在某些職業上“不能”或“不適合”,尤其是一些條件艱苦、技難度大的職業。企業為了“為好”,自主設定了僅限男或男優先的條件。當然,我們必須承認,由于現實和客觀條件的制約,許多職業在從業人員構上確實存在不均衡的況,既有扎堆的職業,也有排斥的職業。然而,這種不均衡應該是個人自主選擇職業的結果,而不應該由招聘單位預先設定別歧視的條件,從而進行別篩選。

招聘是雙方互的選擇過程,如果崗位確實存在特殊條件,用人單位可以清楚地列出自己所需人員的條件,只要標準統一,男均可應聘。不能假設男一定適合,從而限制了本來可以勝任的。婦聯在招聘時可以說明工作地區偏遠,需要駕駛手車。應聘者完全可以據自況進行考慮,因為“環境艱苦”或“技不夠”而放棄這個崗位,而符合資格并有意愿的也應該有機會參與競爭。

招聘單位以客觀條件為由,預設“不適合”的立場,設定“男優先”這樣的歧視招聘條件,不僅歧視,也違反了公平原則,甚至可能涉嫌違法。我國《勞法》規定,婦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除了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從事的工種或崗位外,在錄用職工時,不得以別為由拒絕錄用婦或提高對婦的錄用標準。為了規范招聘行為和促進婦就業,2019年人社部還專門發布了罰措施。然而,的就業門檻仍然難以降低。

盡管瓊山區婦聯招聘的崗位條件確實艱苦,但完全不屬于不適合婦從事的工種。一提到條件艱苦和與車相關,就把排除在外,婦聯自己早該打開眼界,看看這個世界。不僅開車,修車方面也有很多優秀的。就在前幾天,一名17歲的生在汽修比賽中奪冠,這對整個社會和行業來說都是超乎認知的。而且,艱苦的駕駛條件并不是男的“專屬”,90后大貨車司機云歌就是在更加艱苦的條件下完駕駛工作。另外,都公司機中的比例也很高,各行各業都有杰出的代表。作為婦聯,難道不應該積極展現的優秀之嗎?為何會帶頭進行歧視的行為?這也是讓到“傷心”的地方。

有效推就業平等的道路還很長,這不僅需要政策的完善和宣傳到位,更需要用人單位改變觀念,切實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