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男子在上海一家理發店花了90塊錢做造型,然而在剪發過程中,耳朵一疼,鮮直流,原來,男子的耳朵被剪掉了一小塊。目前,雙方對賠償事宜仍未達一致,他們將在男子拆線之后再進一步協商。在這個事件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問題,我們來說說。首先,剪掉客人一塊耳朵,理發師該賠償嗎?據《民法典》的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因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是理發店而不是理發師,但理發師把客人的耳朵剪掉一塊,自是有重大過失,所以,理發店在賠償之后,可以向理發師追償。從合同關系角度來看,也可以得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是理發店而不是理發師的結論。與客人建立服務合同關系的是理發店而不是理發師,理發師給客人理發,其實就是理發店在履行其與客人之間的合同。在服務合同關系當中,經營者是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但理發師卻把客人的耳朵剪掉一塊,所以,理發店違約了,據合同相對原理,應當承擔責任的也是理發店而非理發師。其次,被剪掉耳朵的客人可以主張神損害賠償嗎?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因侵權致人神損害,但未造嚴重后果,害人請求賠償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由此可見,并非遭侵權就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神損害,要求神損害賠償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造了嚴重后果,比如構傷殘等等,否則,神損害賠償的主張無法得到法院支持。這名男子的耳朵被剪掉一小塊,對他來說,固然要承一定神痛苦,但因為不構傷殘,因此,該男子如果要求賠償神損害,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整個事件中,這些法律問題將會為雙方協商的重點,而且這也提醒了大家在理發時要注意選擇信譽良好的理發店,以免發生類似的糾紛。#上海頭條# #來點兒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