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的大型烈犬終于被找到了,但令人不解的是,他在事發30多小時后才現。現在,他已被當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許這是他應得的懲罰!無法否認,狗主人的行為讓人難以理解。他為何會選擇養這種攻擊強、智商低下、脾氣暴躁以及好惹事生非的大型烈犬作為寵呢?這種犬種自古以來就以這些特點著名。而且,它們的食量巨大,還十分挑食,只吃不吃飯,就像一個永遠都無法滿足的祖宗。若沒有相當的經濟實力,本養不起這樣的狗。
事發后,狗主人一直躲避不見人,之前的囂張氣焰也然無存。他無非是害怕承擔法律責任。據傷害況,狗主人不僅需要支付巨額的民事賠償,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如果小孩的傷勢被鑒定為重傷一級,狗主人將因犯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判三年徒刑。躲避并非解決之道。如今已經來不及后悔,“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由于這件事影響巨大,業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前期所有費用都由業先行代位償付。因此,業必定會盡一切辦法找到狗主人,并要求他承擔責任,以減自己的損失。
如果當時的媽媽能冷靜下來,下自己的外套蒙住惡犬的頭,也許能讓兒一些苦。因為狗子被蒙住眼睛,會產生本能的畏懼,從而降低攻擊的危險系數。可惜的是,媽媽只是盲目地恫嚇和驅趕,沒有有效的策略,導致攻擊越發猛烈。估計當時媽媽也害怕到了極點,完全懵了。然而,當被發狂的狗子撕咬倒地時,已經不再害怕。如果能用上的外套罩住狗頭,然后用本能的力量抱住狗子,使其無法再肆意撕咬,小的兒也會一些罪。希小寶貝能早日康復!也希狗主人能早日面對現實,坦然接良心法庭的審判,并切實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