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關于特困生過度消費的事件再次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不同于以往,這次事件的理結果非常迅速,特困生的助學金發放資格已被終止。事的經過是這樣的:有網友在中山大學吧發帖稱,該校中法核工程與技學院一名獲得助學金的特困學生用的是價值2萬元的蘋果系列四件套,并購買了價值1517元的王嘉爾演唱會門票。11月14日,中山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到了關于該校特困學生趙某某存在炫富和過度消費的舉報,學院和中心隨即啟了調查程序。經過核查,該生的特困學生認定程序規范,材料齊全,符合相關規定。然而,在核查過程中發現,該生存在生活不節儉、過度消費的行為。據《中山大學本科生助學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決定終止其助學金發放。11月15日,中山大學學生資助管理發布了相關況通報。廣大網友對這一理結果表示滿意,并紛紛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更多的網友指責特困生不應該過度消費,認為真正的特困生是不會這樣行為的。

然而,也有一些人在討論中將“資助的特困生”與“窮人”劃等號,這點令人不解。每當涉及到貧困生話題時,總會有人在下方發言稱“難道窮人就不配高消費,窮人就不配高檔電腦、手機、化妝品?”等等。這種說法令人到無語。為什麼總有人將“資助的特困生”與“窮人”劃為等號?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其實,從來沒有人說過“窮人不配高消費”的話,大家一直強調的是“國家資助的特困生不能過度消費,不能炫富”。強調的是那些到國家資助的特困生,并沒有將其他人一并歸為此類。這些人故意混淆視聽,轉移話題。或許是他們自己家庭貧困卻購買了一些高檔消費品,因此對此話題非常敏。然而,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并沒有必要如此敏。因此,我認為說出這樣話的人很可能是那些了國家資助的特困生,他們說這些話的目的是想將廣大的窮人們團結起來,以此來反對規定。他們的目的就是不想到限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因此故意說出“難道窮人就不配高消費,窮人就不配高檔電腦、手機、化妝品?”等話,試圖將“到資助的特困生”與一幫窮人綁在一起,一同進行反擊。

因此,我認為到國家助學金資助的特困生不能簡單地與窮人劃等號。窮人自己賺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這是可以理解的。雖然我們國家還有很多所謂的“窮人”,但他們并不是無法支付學費,而是因為自己的無法滿足而表現出“窮”的狀態。然而,并不是每個窮人都愿意接國家資助,因為在很大程度上,“窮”并不是一件彩的事。大多數窮人非常自尊心強,常常聽到一句“人窮,志不窮”,這就是說即使窮,也要有所追求。雖然一些人確實很窮,但他們有志氣,在學校通過勤工儉學或兼職來獲得一些收,確保自己能順利完學業,因此他們并不需要國家資助。相反,如果一個特困生不愿意通過自力更生支付學費,而是愿意接國家助學金,那麼他就是一個特困生。這個標簽不能隨意選擇,也不能忽視。上這個標簽意味著他的消費不能過度,更不能炫富,畢竟助學金的目的是為那些連飯都吃不上的學生提供幫助。正如之前一位學生所反駁的那樣:“買得起就說明不是特困生,別來蹭助學金就行,買什麼就買什麼。”這才是大家的意思。因此,對于那些通過勤工儉學或兼職賺取收,靠自己勞所得購買八件套、高檔手機或昂貴化妝品的窮人,并沒有人會有意見。因為這些錢完全是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賺來的,沒有倚靠他人的救濟或贊助,更沒有花納稅人的錢。他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絕對沒有人會說什麼!

然而,一些特困生卻將助學金的用途誤解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況。因此,有必要重新強調助學金的意義和用途,或許他們的價值觀已經出現了問題。總之,對于那些國家助學金資助的特困生過度消費或炫富,這幾乎是被大家公認為不當行為,應該到嚴厲批評或取消其助學金資格。同時,我們也應該反思,對于特困生的資格評選要進行態追蹤,對于有過度消費行為的特困生,可以視節輕重采取減或取消助學金的懲措施,確保助學金發放給那些真正需要幫助完學業的特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