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對金嶺花園小區的業問題進行了探訪。盡管該小區在今年春天進行了老舊小區改造,煥發了新生機,但近年來業主卻對業不滿意。盡管業合同已經到期,但業公司卻不愿意離場。業主們已經簽字要求“炒掉”業,但在集磋商中沒有達一致。面對這樣的業問題,業主們該如何應對呢?

金嶺花園A區是于1998年建的小區,業服務由開發商提供了11年,之后在2011年換了青島海悅東林業管理有限公司,而業合同卻在2013年到期后沒有續簽。這意味著業公司已經超期“服務”了十年,這些年里沒有提供實質的服務,只是收費而已。

業費是讓業主們最為不滿的問題之一。金嶺花園A區的業費是周邊多層小區中最高的,業公司在2016年未征得全業主同意的況下擅自將業費漲價。此外,業主們還對業公司的服務態度到不滿。他們反映,業公司不解決小區的安全問題,不打掃樓道衛生,甚至允許非居民車輛隨意進出小區,導致業主們停車困難。

業主們對業公司的不滿已經達到了一個臨界點,他們已經自發簽字要求業離場。然而,業公司認為這些簽字沒有法律效力,因此拒不離場。業主們已經考慮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提起訴訟來解決問題。他們認為,業公司的服務已經超出了他們的忍耐范圍,他們希能夠通過與業公司協商解決問題。

如果業公司最終被“炒掉”,業主們已經提出了替代方案。他們認為,相關部門可以托管小區,或者由小區居民自治。他們中有律師和從業人員,他們對業離場后的接和維護工作有著詳細的規劃。

在解決業問題的過程中,業主們應當更加注重法律法規的約束。他們可以通過立業主大會來行使自己的權力,通過表決決定是否解聘業公司。同時,他們也應該對業的有償服務持合理期待,并通過與業公司的良來改善業服務質量。

業服務問題是社區治理中的重要問題,對于業主們的生活品質和社會的長治久安都有著直接的影響。解決業問題需要業主們和業公司的共同努力,以期實現“社區主人”與“社區管家”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