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罵快遞員,業反而背鍋。小區業主對快遞員的辱罵導致他們不愿意再為該小區送快遞,甚至快遞公司也拒絕為該小區提供服務。為了解決快遞存放問題,業打算修建一個快遞存放點,但卻遭到業主的反對。業主們不滿意存放點的選址,認為它占用了小區位置并損害了觀。于是,快遞無放置,業主們又將責任歸咎于業的不作為。合同期滿后,小區陷了快遞不便的困境。

業管理人員得知業主們的投訴后,他們到非常頭疼。然而,經過調查后,業發現業主們的投訴完全沒有道理,因為他們投訴的問題都是關于小區沒有快遞站的。事實上,小區曾經有一個快遞站,但由于合同期滿,不得不撤銷。雖然沒有快遞站,問題并不大,因為一些快遞員可以將快遞放在業主的門口或樓下。然而,業主們卻發現他們的樓道經常被堆積如山的快遞品占滿。因此,他們忍不住對快遞員進行惡語相向,有些快遞員甚至辭職了。隨著時間的推移,沒有快遞員愿意送快遞到該小區,快遞公司也直接拒絕為該小區提供服務。

業公司得知這一況后,主表示愿意為小區的五千個業主建立一個快遞集中存放點。然而,他們的計劃沒多久就遭到了業主們的反對。業主們認為存放點的選址不合理,它占用了原本作為停車位的地方,不僅占用了小區位置,還會破壞小區的觀等等。面對業主的反對,業無法做出決定,只好放棄了這個主意。然而,沒過多久,業主們又發現小區沒有快遞站非常不方便,并以此為由投訴業不作為。業管理人員對于業主們的行為到非常頭疼。

該事件引起了記者的關注,他們決定邀請業主、快遞公司和業進行三方會談,旨在找到解決問題的折中辦法。經過記者不懈的努力,業方面選擇妥協,表示愿意重新選址建立一個恰當的快遞存放點,而業主們也同意了這個決定。

據律師的說法,這起事件中業主們的辱罵行為屬于侮辱他人,可能構違法行為。據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們可能面臨拘留或罰款的罰。另一方面,業在本案中的行為也存在違法行為,因為他們沒有依法召開業主大會,擅自改變小區公共建筑的用途。

總結來說,這起快遞烏龍事件的發生源于業主們對快遞員的辱罵,同時也暴出大家對法律的意識淡薄。如果業主們能夠遵守法律,尊重他人,快遞問題不會變得如此復雜。解決問題的關鍵是大家相互通,而不是互相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