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寫后的文章:
業公司通常會向居民收取業管理費,用于維護小區的公共設施和環境。然而,一些業公司卻只關注收費,而不注重維修工作。居民向業公司反映房屋維修問題時,經常得到類似于“這個修不了”、“我們已經上報了”等借口,卻沒有實際行去解決問題。這給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和困擾。例如,一些房屋水問題存在已久,但業公司一直未能解決。居民不得不自行支付維修費用,增加了經濟負擔,并到非常不滿和無奈。這種現象實在令人不快。業公司作為管理者,應當承擔起維護小區設施和環境的責任,而不僅僅是收取費用。他們應當積極解決居民的維修問題,而不是敷衍了事。這樣的態度不僅違背了業管理的初衷,也損害了居民的利益。業公司應當正視這一問題,并采取實際措施來改善管理和服務質量,以讓居民能夠到更好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