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法所之從!”湖南長沙,一名男子得知自己15歲的兒被學校副院長猥,警方不予立案,他沒有吵鬧,而是直接找到副院長,將其鼻骨打斷,造輕傷二級。男子因故意傷害罪被立案偵查,檢察院和法院的做法令人拍手稱快!看到兒神滯呆的李某心懷憂慮,以為是什麼煩心事。(信息來源:幫助郎在行)“有什麼事,跟爸爸說,我是你堅強的后盾,會想辦法,不要一個人扛”,李某心忡忡地看著15歲的兒小貝。兒眼淚通紅,支吾支吾,張開后,好像想說什麼,又沒說出來,隨后陷沉默中。在李某的鼓勵下,小貝終于說出實被院的副院長謝某到公辦室后,被猥了!李某驚得手中的碗掉下來,他一直將兒當自己的寶,容不忍半點傷害,沒想到竟然發生這事。憤怒的他,求助警方,可得到的回復令李很難過,警方不予立案,對某謝行拘留5天。小貝還在這個學校讀書,謝某有可能會接近兒子,這種不痛不的罰,讓李某悲憤加。作為護兒最后的防線,絕不能如此罷休,李某決定自己給兒討回公道。他立即驅車前往兒學校,怒火沖天的他,直沖某謝的公辦室,看到謝某,怒火滿填了李某的。抓起放在旁邊的一把雨傘,朝某謝的手臂狠狠摔打,直到雨傘徹底破碎。殺紅眼的李某,把打爛的雨傘丟在一旁,揮舞拳頭擊打某謝的鼻子,直到他的鼻骨被打斷。謝某像豬一般的嚎,引來的同事,大家扯開,李才停止。面無的李某,靜地從口袋掏出手機,報警后,坐等警方到來。經鑒定,謝某鼻骨骨折,頭面組織挫裂,被診斷為輕傷二級,李某沒有任何辯解,坦白自己打的事實。輕傷二級,屬非常重的刑事案件,警方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檢察接手案件后,立即開展調查,對當初貝被謝猥,李報案后,公安局不予立案的理由。檢察院認為,謝猥年人,其行為犯法律,李得知被猥時第一時間報警,但公安局對某謝僅做拘留5日的罰,導致李出手。李毆打對謝某,跟其猥小貝,有直接因果關系。李某作為父親,為兒討公道,是激憤,是偶犯、初犯,且節輕微。李某自首坦和白行為,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并不是對暴力的放任,而是綜合考慮法律和理之后做出的決定,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嚴。此后,檢察院將案件移城區法院。法院裁定,謝對某小貝實施猥行為,構罪,依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謝出獄后,止從事未年人接的職業。學校接小貝退學申請,并退還學費1.68萬,并補償2.7萬,謝某給小貝6萬神損失費。民所之,法所之從,判決結果展現了現行法律的正義和威嚴。對此,大家有什麼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