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午,何某在工作間午休后,突然吐倒地去世,僅過去4分鐘。何某的哥哥指出,醫院的死亡證明上寫的是猝死,但他認為這是何某連續工作了23天導致的過勞死。佛山群志電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事發第二天就提了工傷認定的資料,并且為員工購買了保險。他們認為每天的工作時間并不長,所以不存在過勞的況。佛山市南海區人社局對此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該事件發生在休息時間,并且與工作崗位無關,因此決定不予認定為工傷。家屬不服此決定,提起行政復議。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在11月8日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中表示,原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表述不夠嚴謹,但不影響結果。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討論。許多人表示,即使是在休息時間也應該認定為工傷,因為這樣才能保障工人的權益。他們質疑工傷保險的意義在于何。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