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高齡老人出行,越來越多人開始給老房加裝電梯。然而,由于不同樓層的業主對加裝電梯需求各不相同,在加裝電梯過程中,一些爭議時常在低樓層和高樓層業主之間發生。

上海市閔行區某小區M棟樓就因樓宇加裝電梯一事發了矛盾。為了保證加裝電梯的順利進行,M棟三樓至六樓業主聯名起訴了底樓業主,要求其停止阻撓加裝電梯工程,并為此前造的停工承擔責任。

然而,在2021年,上海市閔行區某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后,全小區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了小區四座樓宇的電梯加裝計劃,包括M棟。對于M棟的其他11戶業主來說,這是盼已久的好事,他們滿心期待加裝電梯。然而,對于M棟底樓的兩戶業主來說,此事無疑是天降麻煩。

盡管底樓業主反對,但由于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人數已經達到合法比例,M棟的加裝電梯事宜仍按照流程推進了。M棟立了加裝電梯自治小組,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加裝電梯合同。相關單位對加裝電梯進行了審核,并進行了公示。看似M棟加裝電梯已定局。

然而,在勘探公司進駐小區勘探時,該小區數名業主在現場表達了對加裝電梯的反對意見,導致勘探作業被迫中止。M棟的其他業主認為,底樓兩戶業主的反對阻礙了加裝電梯工程的順利進行。因此,他們向法院提起相鄰權糾紛訴訟,要求底樓業主停止阻撓行為,并賠償其他業主因加裝電梯工期延誤而造的經濟損失8000余元。

底樓業主則表示,他們反對加裝電梯是合法權益。他們認為,小區尚未形一致意見,其他業主也未與底樓業主達補償協議,施工不應該繼續推進。此外,底樓業主認為同意加梯的業主未達到法定比例,其他樓層業主無法證明加裝電梯不會對樓宇造結構損傷,加裝電梯對他們而言沒有必要

經一審法院審理后,判決底樓業主需停止對加裝電梯工程的阻撓行為。其他樓層業主要求底樓業主賠償停工損失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因為其他樓層業主無法證明實際經濟損失已產生。

雙方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M棟樓加裝電梯流程合法合規,底樓業主主張的加裝電梯不備必要的觀點沒有事實依據,因此維持了原判。

綜上所述,加裝電梯引發了底樓和高樓層業主之間的爭議。雖然底樓業主反對,但由于其他業主已達到合法比例,加裝電梯工程仍然推進。底樓業主被要求停止阻撓行為。此案也凸顯了加裝電梯對底樓業主的影響和其他業主的期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