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實在是太讓人心痛了。一名律師在浙江桐鄉遭了無緣無故的毆打,了替罪羊。然而,最可惡的人卻是房產開發商!事發當天的庭審是關于一起房產糾紛案件。一名男子花了60萬買了一套期房,結果房子卻爛尾了。他面臨著房子沒了、房貸還要還的困境,多次找開發商通無果,最后不得已將開發商告上法庭。然而庭審結束后,男子心懷怨氣,將怒火撒在了律師上。

其實,在此之前,男子的遭遇讓人十分同,但是他惡意傷人的行為卻讓人憤怒。即使有憤怒,也不應該向律師出手,該憤恨的是房產開發商!律師代理當事人是的職責所在,這是的工作。如果男子覺得自己被冤枉,完全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訴求,而不是在庭外對一個弱子出手。

現在,房子沒了,房貸還得繼續還,還得支付開發商的訴訟費。另外,還得支付對方律師的醫藥費、營養費、神損失費、誤工費……最后,還可能會坐牢。唉,這一切都是因為爛尾房引發的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