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報道后,我特意去查了一下關于放煙花竹的相關信息。據2006年國務院出臺的《煙花竹安全管理條例》,只是進一步明確了行政許可制度,并對燃放安全進行了規范,并沒有完全止煙花竹的燃放。燃放煙花竹是一種傳統的習俗,也是節日氣氛的一部分。但同時,過度的燃放存在著污染大氣環境、環境噪音以及引發火災等各種問題。因此,一些地方就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即“全面燃”。但也有一些省、市、地區采用了科學和適度的手段來引導合理燃放,明確劃分了止燃放區域和允許燃放區域,規定了止燃放時間和允許燃放時間。例如,廣州南沙區不僅劃分了止燃放和允許燃放的區域和時間,還規定了允許個人燃放的煙花竹等級。與煙花竹相比,燃油汽車排放的尾氣同樣會造環境污染,但并沒有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對于煙花竹的放和燃放,就是一場傳統習俗與維護公眾安全、生態環境之間的沖突。各位朋友,你們是支持燃放還是允許燃放呢?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