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研究生同學,四年前就已經有資格可以直接參加基層法院的額考試,為一名人民法。然而,他卻選擇放棄了這個機會,繼續擔任法助理,一直干到現在。很多親戚朋友,甚至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在他們看來,法是一個高大上的工作,權力很大,社會地位也很高,而法助理相比之下只是法的幫手,沒有決策權,力小。前兩天,我們一起去北京參加他的婚禮,他詳細解釋了他不愿意為法的原因。

首先,據現行規定,他是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助理,如果去基層法院額,他的所有檔案和人事關系也會轉到基層人民法院,今后就徹底了基層法院的法,與中級人民法院毫無關系。中級法院相比之下級別更高,晉升更快,案件數量也力相對較小。如果他轉去基層法院,今后的晉升機會將會減

其次,對他來說過早額其實并不劃算。由于是研究生畢業,他在中級人民法院的職位已經晉升到一級法助理,正科級待遇。如果去基層法院,也是每兩年晉升一次法等級,但意味著每年要理數百件案子,承擔更大的力。而在中院,他并沒有落后。

最后,他認為基層法院的法力太大,不好干。每天要理大量案件,無法顧及家庭。相比之下,法助理的工作輕松一些,也可以更多時間陪伴家人。

我問他是否不會后悔放棄為法,他說看況。雖然希有機會嘗試為法,但如果沒有機會,也愿意在助理的崗位上繼續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