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普通老百姓對打到畏懼?有人認為,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費只有50元、80元或100元,這可能與中國人逆來順、喜歡忍讓的習慣有關。然而,我認為事實并非如此。許多人起初都會想要退一步,讓一步,但最終事態卻越來越糟。還有人認為老百姓害怕麻煩,也可能是因為不了解維權的方法。這些確實是一些原因。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自己遇到的一件事。當時我在消費過程中被騙了幾萬元,我先是找消費者協會,卻被告知應該去找工商局,然后工商局又告訴我應該找醫療械局,而后者又表示不歸他們管,是不是應該找公安部門?最終,這個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老百姓即使有冤屈,也不敢打司,不是因為害怕麻煩,也不是因為不想維權,而是因為投訴無門。監管機構不作為,只能求助于法院。然而,法院卻是解決糾紛的最后一道防線,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即使有理也無法獲勝。法律與人們心目中的法律之間存在差距。法律不是靠講理解決問題,而是依靠證據!用證據說話,是法律的核心。因此,我希大家養保留各種證據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