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打人者能夠洗白,孩還手就被指責?這種邏輯在這些人的意識中存在著。保護自己有錯嗎?道德流氓的真面目一覽無余!我之前曾寫過道德流氓和法律流氓,現在看來洗白道德流氓的現象為何如此普遍?是因為人們的道德意識低下嗎?是到金錢的嗎?還是純粹為了洗白自己?或者是那對毆打孩七個半小時的夫妻開始發力了?他們要開始詆毀孩了嗎?憑什麼要求別人在被打之后還要委屈自己?憑什麼要求孩換座位?憑什麼要求孩必須同意和解?憑什麼不準孩提出行政復議?躺下挨打就可以?任人擺布就可以?唯唯諾諾就可以?難道認慫害怕就能現自己的道德品質?己所不勿施于人!我們的祖先早就告訴過你!被欺辱了就得挨打!現在的年輕人已經不同于他們的上一輩!為什麼要放棄自己的權益和利益!我愿意的話可以白給你!我不愿意的話一不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