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訴求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利益,也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澄城縣積極探索和踐行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創新搭建調解平臺,引導多元主參與,完善矛盾糾紛的調解機制,從事前預防、事中化解到事后跟進,形了一組平臺、一套機制和一支隊伍的“三個一”模式。這一模式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初始階段,實現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的目標,為基層社會有效解決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借鑒。

在澄城縣,建設一個綜治中心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臺。澄城縣首先注重建強綜治平臺,主要從機構、陣地和運行三方面進行抓手。在組織機構方面,立了縣鎮村三級平安綜治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各級書記擔任組長,縣級領導小組副組長由政法委書記擔任,鎮村副組長由班子員擔任,員包含信訪、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確保解紛工作協調有力、聯順暢、調解高效。在陣地建設方面,印發了實施意見,規范建設綜治中心,整合信訪、法院、司法所等機構,設置標牌、標識,配備辦公設施和服務窗口,既解決了辦公場所張的問題,又方便了群眾辦事。在實化運行方面,通過常駐和駐的方式,集了信訪接待、多元調解、法律服務、司法救助、心理安、仲裁訴訟等功能,實現了讓群眾“最多跑一次”的目標。

澄城縣還注重民間調解組織的培育和規范,政府購買服務。同時,設立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站,吸納老書記、鄉賢、能人、志愿者、兩代表一委員參與調解,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確保“小事不出組(小區)、大事不出村(社區)、重大事不出鎮(街道)”。

為了有效調解矛盾糾紛,澄城縣逐漸完善了事前預防、事中解決、事后跟蹤的機制。通過排建檔,及早發現矛盾糾紛,采取主措施排查矛盾患,將矛盾解決在初始階段。通過優化“民直通車”,暢通群眾反映渠道,據事件職責進行分流,實現準辦理。通過網格員的巡查,實時掌握村居的矛盾糾紛,實現早發現、早干預、快置。此外,每周走訪群眾,了解他們的需求,解決問題,盡量預防矛盾的發生。在矛盾調解中,采取“聊、講道理”的方法,通過勸導和剛法律手段,解開當事人的心結。為了防止矛盾再次發升級,澄城縣對調解的矛盾進行總結回訪,了解調解的滿意度和執行況,確保矛盾糾紛不再復發。

澄城縣還注重隊伍建設,實現多元化的參與。黨政聯合,使調解更權威。各級黨政負責人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定期進行研討和總結。同時,將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群眾代表納信訪工作聯系,制定清單,掛圖作戰、對單銷號。專家出招,使調解更專業。規范深化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提供全過程的法律幫助。通過培養“土生土長”的法律人才,能夠更好地理解當地的風俗人,化解矛盾糾紛。群眾參與,使調解更靈活。各村(社區)組建鄉賢理事會,吸納威高、口碑好、群眾信服的人加調解隊伍。網格員和人民調解員聯調解,利用人和面子資源,促進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

澄城縣通過創新調解模式,實現了基層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這種模式的功經驗對于其他地方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有重要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