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民政局自閉癥兒康復救助行正在進行中,該行被命名為“出發·護苗有我”。據有關方面,自閉癥兒由于其特殊,需要進行長期的康復治療,這給家庭經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為了減輕這些家庭的經濟負擔,州市民政局制定了《州市民政局自閉癥兒康復救助方案》,以滿足當地實際需求。

據《州市民政局自閉癥兒康復救助方案》,救助對象必須是州市戶籍且年齡在0至14周歲之間的自閉癥兒。同時,這些救助對象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如被縣級以上醫院確診為自閉癥或診斷為疑似自閉癥,或者屬于留守兒、困境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員、特困人員等。

據介紹,據早期干預對自閉癥兒的康復效果更好的特點,《州市民政局自閉癥兒康復救助方案》將救助對象分為兩類:0至7周歲的重點救助對象和8至14周歲的普通救助對象。相應地,救助標準也有所不同,分別為一次資助3000元和1500元。

申請人需要提的個人資料包括:醫院出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以及州市自閉癥兒康復救助申請表。此外,救助對象申請監護人還需要到戶口所在居(村)委會填寫《州市自閉癥兒康復救助申請表》,經過一系列核實和審核流程后方可獲得資助。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行功離不開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相信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自閉癥兒及其家庭將能得到更多的關和幫助。(丁玫 李旸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