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漢法院立案庭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沈某和被告張某曾經是關系,他們在相期間,張某向沈某借款用于購買品,并約定了還款時間。然而,雙方分手后,張某承諾會將欠款轉賬給原告,并提供了一張書面借條,上面載明了欠款總額。然而,沈某多次要求追討欠款卻未能功,于是他將張某告上了法庭。

理案件后,承辦法考慮到案件金額較小,爭議不大,并且雙方當事人都在外地,于是在得到原被告的同意后,通過調解平臺、微信電話等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承辦法采用了勸說、談心和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努力解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最終,原告和被告達了調解協議,被告當場向原告支付了欠款,這樣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了該案件,不僅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最大限度地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本,實質地化解了雙方的矛盾。這次調解案件的功解決,彰顯了漢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決心。接下來,漢法院將繼續致力于訴源治理,推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解決于訴外,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滿意度和獲得

法院功調解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通過調解保障當事人權益

11月28日,漢法院立案庭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該案涉及原告沈某和被告張某之間的借貸關系,兩人曾經是關系,而在相期間,張某向沈某借款用于購買品,并約定了還款時間。然而,隨著雙方的分手,張某承諾會將欠款轉賬給原告,并出了一張書面借條,上面載明了欠款總金額。然而,沈某多次索要欠款卻未能如愿,于是他將張某告上了法院。

理案件后,承辦法考慮到案件標的較小,爭議不大,且雙方當事人均在外地,因此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通過調解平臺、微信電話等方式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承辦法通過勸說、談心、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努力解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經過一番努力,最終原告和被告達了調解協議,被告當場向原告支付了欠款,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這起案件的功調解通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最大限度地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本。這一調解案件的功解決,展示了漢法院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方面的決心。未來,漢法院將繼續致力于訴源治理,推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以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解決于訴外,并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獲得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