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男子楊斌和前友王怡分手后,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了328800元,憤怒之下將王怡告上法庭。王怡卻表示,這是應得的,因為為楊斌付出了很多,要點分手費也是理所當然的。

時期,楊斌將王怡視為西施般的好,但隨著的降溫,兩人的矛盾也愈發凸顯,最終導致了分手。幾個月后,楊斌去銀行取錢時才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已被盜刷一空,令他難以置信。調查后才發現,這筆錢都被王怡用來購買房產。

楊斌質問王怡:我們已經分手了,你有什麼權利花我的錢!那可是我大部分的積蓄啊。然而,王怡卻毫不畏懼地表示:這些錢都是我應得的,我為你付出了那麼多,要點分手費又有什麼問題?!

在法院的案例分析中,據《民法典》規定,每個人的合法財產都有法律保護,無人可以隨意分他人的財產。王怡以為由索取經濟補償,構了不當得利。這種主觀上的行為并不能作為王怡侵犯楊斌財產權的理由。最終法院判決王怡返還楊斌32萬及其利息。

湖南男子憤怒告上法庭,前友盜刷328800元遭判返還32萬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