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漣源市(婁底市下轄縣級市)進行了集中整治公職人員違規占用公共租賃住房的行。當地發現了4個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共有878戶公職人員,加上住在公租房的公職人員4戶,總共為882戶,其中廳級以上公職人員28戶。然而,經過核實,實際上只有766戶人居住在這些房屋中。據央視網報道,漣源的許多公職人員表示,在11月底之前,名單上的所有人都將搬離這些房屋。

公共租賃住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種,也是社會保障系的一部分。然而,宏觀層面上的政策往往無法充分反映現實背景下的差異。實際上,一二線城市的公共租賃住房況與下線城市完全不同。在大城市,公共租賃住房需求量大,供給不足。同時,分配機制相對規范和明。然而,在一些小城鎮,公租房的作用相對較小。由于當地住房本較低,居民對公租房的關注度也相對較低。這為各種和非法侵占埋下了伏筆。在漣源市,發現了766名公職人員在4個公共租賃住房小區非法居住。這次規模如此之大、時間如此之久的非法占用行為令人震驚。雖然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但大多是零星的案例。相比之下,漣源市的案例有典型的連片、集聚和嵌套特征。潤眾社區是重災區之一,共有669名公職人員,占社區居民總數的37%。這種集中安置“自己人”的做法是明目張膽的作,確實是大忌。然而奇怪的是,在整個過程中,部人士竟然沒有意識到這種安排的異常。據了解,潤眾社區建后的2017年和2018年,在公共租賃住房的搖號中申請者較。因此,當地政府決定放寬條件,允許所有在漣源沒有房子的公職人員參加搖號。最終的結果是“只要參加搖號,就能得到房子”,而房子建好后卻沒有人關心,并且公職人員被要求住進去,這就是后來各種故事的來源。可以說,漣源事件有其獨特的背景,某種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個“歷史留問題”。在沒有對真實需求、申請意愿和“項目價比”進行合理評估的況下,地方政府多年前盲目建設了過多的“公共租賃房”。當住率不達標時,他們開始起歪腦筋,巧妙地員公職人員分配房間以彌補這一問題。可以說,他在整個過程中犯了一次又一次的錯誤,而他用違規作來掩蓋工作失誤、企圖蒙混過關,逐漸造了日后難以收拾的局面。我們知道,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期限屆滿后,不符合續展條件的人必須騰出房產。距離當初的“分租”已經過去了整整五年,現在要求766戶公職人員搬出,這可以算作是一次撥反正的嘗試。此外,當地政府還應該思考如何科學、公平地將空置的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給最需要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