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漣源市在對公租房住人員進行排查時,意外發現了766戶公職人員違規住的況。令人震驚的是,其中還有28戶是正科級以上的高級公職人員。此前一直有人聲稱公租房存在住不上、不需要住的占用多套的問題,而僅僅在漣源市就發現了這麼多違規住的公職人員,那麼全國范圍還會有多類似的況呢?

漣源市的排查涉及了四個公租房社區,分別是潤中小區、潤澤園小區、惠民小區和潤苑小區。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在潤中小區中竟然有669戶公職人員,占據了小區居民總數的37%左右!更令人吃驚的是,還有14戶公職人員并不在搖號名單之列,卻通過領導特批的方式獲得了公租房。這種利用職務之便的行為,公然侵犯了公共資源,對社會公眾的利益構了巨大的侵害。

公租房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城市中低收人群、新進城的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是國家對低收和家庭困難人群的一種底線保障。而公職人員的住意味著有一戶低收貧困戶失去了住房機會,這又如何能夠實現公租房的底線保障呢?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者必須符合當地無房或房屋面積低于標準、收和財產低于標準的條件。但是公職人員中有哪些符合這些管理辦法的呢?哪個公職人員是低收貧困戶呢?通過報道我們可以看到,還有很多不符合公租房條件的公職人員,通過領導批條子的方式住公租房。這讓人不要問,這種批條子的行為是否合法?是否合規?這是否一種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行為?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這些問題不是簡單查出來退房子就能解決的,否則為何還需要監督呢?

公職人員的份特殊,代表著公共權益,應該以作則,維護公平正義。然而,他們的行為卻違背了公共道德,對社會造了惡劣的影響。這種違規占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公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也凸顯了公職人員在管理和使用公共資源方面的嚴重不足。希有關部門能夠嚴肅查,還公眾一個公平正義的環境。我們應該一起呼吁,讓這些問題得到解決,確保公租房的公平分配和正常使用,維護社會公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