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12月1日的消息,2022年8月,仇某在某旗艦店花費10394.8元購買了100瓶車載香薰。隨后,仇某以收到假冒某知名商標的貨為由將該旗艦店經營者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假一賠三并退貨退款。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據雙方的聊天記錄可以明確得出結論,該公司作為銷售方已經明確告知仇某,該車載香薰是該店鋪的自有品牌,并沒有故意向仇某提供虛假信息。仇某在短時間購買了大量涉案商品,明顯超出一般消費者滿足生活消費需求的范圍。在沒有提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況下,其購買行為與生活常理相悖,不能被認定為消費行為。因此,法院不支持仇某主張某公司承擔假一賠三責任的訴訟請求。以上信息來自九派新聞。